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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绍兴上虞区筑巢助企买房补贴申请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4-03-13 14:46:46作者:未知

2024绍兴上虞区筑巢助企买房补贴申请注意事项

  2024年绍兴上虞区筑巢助企购房补贴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其他事项:

  1.对申领"筑巢助企"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由区建设局负责做好网签备案合同的销控工作,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除夫妻双方更名外,不得进行购房人变更,如因故需撤销网签备案合同的,应当提交已退还全部购房补贴的相应凭证。

  2.申请"筑巢助企"购房补贴的房源,相关税费分别按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价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3."家庭"指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4."筑巢助企"购房补贴与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国资房源)、人才租赁住房不得同时享受。

  5."筑巢助企"购房补贴与安置房票(征收房屋购房补贴)、人才房票不得同时使用,但不影响人才房票的申请及除本套房源外的使用。

  6."筑巢助企"购房补贴单户家庭限申领一次。

  7.对在2024年3月12日前已完成网签,通过撤销、变更合同再重新网签同一房源的,不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8.申请人凡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补贴享受资格,已发放补贴的须全额退回,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9.2024年春季线上房博会相关内容及房博会参与项目和参与房源以百观新闻 APP 专题展示为准。

  10.购房补贴相关政策以绍兴市上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出台的《上虞区"筑巢助企"购房补贴实施方案》为准。

  

本文标签: 上虞  房源  住房  合同  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