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学救助帮扶程序(一)当年被高等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正式录取的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申请就学救助金时,应携带一寸红底照片、申请书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录取通知书、户口本、社保卡的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需备注开户行名称及开户人姓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民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表1),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贺兰县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应标准给予救助,通过代理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救助金,打入补贴对象社保卡账户。
(二)自第二学年后的帮扶资金,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信网学籍证明、社保卡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需备注开户行名称及开户行人员姓名),于7月31日至8月30日携助学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民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表2),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贺兰县民政局审批,按照相应标准给予救助,通过代理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救助金,打入补贴对象社保卡账户。
二、贺兰县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民政局:0951-8087925
习岗镇:0951-8064880
街道办事处:0951-8066812
立岗镇:0951-8521602
金贵镇:0951-8986091
洪广镇、暖泉农场:0951-8530257
常信乡:0951-8983606
金星农场:0951-8878002
原种场:0951-7821480
南梁台子管委会:0951-8673114
三、表格链接: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