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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可享受税前扣除的情况(个税年度汇算扣除项目)

更新时间:2024-02-20 19:39:44作者:佚名

个税年度汇算可享受税前扣除的情况(个税年度汇算扣除项目)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1、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4、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注: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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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1、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注: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本文标签: 所得  万元  纳税人  税额  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