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才落户申报长三角九城市档案异地代审流程
2024-01-23
更新时间:2024-01-23 19:52:09作者:佚名
一、办理时间提醒
2024年的2月14日,正值国家法定节假日,常州市各婚姻登记处暂无开放计划,除夕(2月9日)是工作日,常州市婚姻登记机关正常办公,呼吁广大新人朋友们,理性看待结婚登记“好日子”,避免“扎堆登记”。
二、常州市婚姻登记处
溧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溧阳市南大街137号
0519-87037130
金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金坛区金坛大道152-1号
0519-82803236
武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武进区府南路1号
0519-86319888
新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新北区云河路69号
0519-85127760
天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天宁区武青北路19号新丰大厦8楼
0519-88106811
钟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99号1A座二楼
0519-86607196
常州经开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常州经开区潞城街道华丰路835号1号楼6层
0519-86032688
三、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新婚: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彩色合影证件照片,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需提供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2、再婚: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彩色合影证件照片,离婚证或者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及判决书生效证明,若离婚材料原件丢失,则需要调取相应档案替代原件。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需提供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温馨提示
1、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双方户籍均不在江苏省的当事人,可至一方有效居住证原件所在区(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仅限一方户籍在常州市,或原登记机关在常州市)。需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有效居住证指发证日期一年以内的居住证,超过一年的需额外提供加盖居住地派出所印章的流动人口居住证信息表原件。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