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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安浐灞入学政策(西安浐灞2021年学区划分)

更新时间:2024-06-27 21:15:49作者:佚名

2024西安浐灞入学政策(西安浐灞2021年学区划分)

  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

  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0号)、《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1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4〕67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严禁将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计划管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区教育局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坚持阳光招生。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民办学校按照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四)坚持控辍保学。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招收中国籍学生,不得通过借读、挂靠、转学等变通方式接收中国籍学生就读。

  二、政策发布、宣传及资审预约

  按照《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表》(附件1),开展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以下简称“浐灞片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发布和入学资审预约等工作。

  (一)6月25日,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itl.xa.gov.cn)公布《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二)6月26日—6月30日,通过二维码(附件2)进行入学信息审核预约。6月26日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线上或线下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三)7月9日,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门口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时间安排等)。

  三、小学入学

  (一)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浐灞片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区教育局批准。

  (二)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历史沿革、交通状况及人口变化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多孩子女入学的,在入学信息资审点进行登记。符合招生入学政策的学生,结合辖区公办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校就读。

  (三)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具体实施。

  1.填写审核登记表

  资审前,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进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3)。

  2.现场资审安排

  7月12日-7月25日,学生家长根据学校通知时间,按照《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审核所需资料清单》(附件4),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1)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2)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人员子女;外籍人员子女、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附件5)到浐灞片区招生入学接待协调中心(浐灞商务中心二期一楼)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3)浐灞片区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合同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等统筹类学生,到实际居住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指定社会资审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4)统筹派位类学生家长均须签订派位意愿承诺书。

  (5)信息审核点依据学生家长提供的材料,按照学生类型进行分类登记,指导区级统筹派位类学生家长合理填报意愿学校。

  3.取得报名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四)公办小学入学

  1.总体原则

  公办小学根据学区划分,先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根据各类信息审核通过人数情况和学位剩余情况,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录取次序

  7月28日-8月4日,分三种类型依次完成招生录取,除第一类外,第二、三类为区级统筹派位类。

  第一类:

  符合学区范围内正式家庭户籍 “房户一致”且未选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

  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人员子女;符合西安市政策规定准入类人员子女。

  第三类:

  ①浐灞片区符合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及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子女、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等符合我区统筹派位政策的人员子女。

  ②符合非中国国籍学生,实际居住在浐灞片区,需在浐灞片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信息审核结束。

  3.规范信息采集

  各公办学校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流出证明等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五)民办小学入学

  1.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浐灞片区内的民办小学原则上在浐灞片区范围内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

  浐灞片区辖区属小区配建的民办学校,其小区业主子女入学,按照历史惯例执行,由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及人数,公示无异议后列入直升计划,不再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3.公布计划

  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在浐灞国际港门户网站公布。

  4.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在7月14日-7月26日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小学,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

  5.电脑随机录取

  7月28日,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6.民办小学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申请补录。民办小学补录仍为浐灞片区范围内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民办小学补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公布民办小学补录计划和补录范围。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小学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小学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育局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小学通过网站或其公众号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小学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对应学区公办小学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

  四、初中入学

  (一)招生对象

  具有浐灞片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历史沿革、交通状况及人口变化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多孩子女入学的,在入学信息资审点进行登记。符合招生入学政策的学生,结合辖区公办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校就读。

  (三)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具体实施。

  1.填写审核登记表

  资审前,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进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3)。

  2.现场信息审核安排

  7月12日-7月25日,学生家长根据学校通知时间,按照《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审核所需资料清单》(附件4),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1)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2)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人员子女; 外籍人员子女、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附件5)到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招生入学接待协调中心(浐灞商务中心二期一楼)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3)浐灞片区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合同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等统筹类学生,到实际居住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指定社会资审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4)统筹派位类学生家长均须签订派位意愿承诺书。

  (5)信息审核点依据学生家长提供的材料,按照学生类型进行分类登记,指导区级统筹派位类学生家长合理填报意愿学校。

  3.取得报名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四)公办初中入学

  1.总体原则

  公办初中根据学区划分,先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根据各类信息审核通过人数情况和学位剩余情况,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录取次序

  7月28日-8月4日,分三种类型依次完成招生录取,除第一类外,第二、三类为区级统筹派位类。

  第一类:

  符合学区范围内正式家庭户籍 “房户一致”且未选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

  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人员子女;符合西安市政策规定准入类人员子女。

  第三类:

  ①浐灞片区符合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及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适龄子女、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等符合我区统筹派位政策的人员子女。

  ②符合非中国国籍学生,实际居住在浐灞片区,需在浐灞片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信息审核结束。

  3.规范信息采集

  各公办学校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流出证明等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五)民办初中入学

  1.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

  2.招生范围

  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3.公布计划

  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4.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初中的,须在7月14日-7月26日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5.电脑随机录取

  7月28日,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6.民办初中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申请补录。民办初中补录为全市范围。民办初中补录经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相关区县(开发区)公布辖区民办初中补录计划和补录范围。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初中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相关区县(开发区)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初中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初中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初中,对应学区公办初中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初中。

  五、特殊群体入学须知

  (一)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

  1.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就业、户籍”等证明材料(见附件4),到指定审核地点进行信息审核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2.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浐灞片区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等证明材料(见附件4),到指定审核点登记,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入学。

  3.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人员在我区就业的,其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二)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见附件5)。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入学资料(见附件4),按规定时间到浐灞片区招生入学接待协调中心(浐灞商务中心二期一楼)进行入学信息审核,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其他群体入学。一是浐灞片区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二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三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四是切实保障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负责学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与信息公开,及时报送和研究处理学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组织责任、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招生工作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入学接待服务中心,公布工作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学区间学位供给不平衡的,要坚决服从区级统筹安排,不得推诿扯皮,确保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三)建立预警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主动加强与户籍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学区内学龄人口、随迁子女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建立完善学位预警机制。对出现学龄儿童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及时汇报区教育局。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实行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

  (五)严格执纪问责。完善违规招生查处及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负面清单(附件6)的行为严肃处理,对存在违规招生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于风险摸排不彻底,应急处置不及时,影响正常招生秩序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顶风违纪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六)严格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加强政策宣传。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各幼儿园、小学以班级为单位召开毕业年级学生家长会,精准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中考报名和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和家长展示学校“三个课堂”成果及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

  附件1.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表.docx

  附件2.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入学信息审核预约二维码.docx

  附件3.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docx

  附件4.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审核所需资料清单.docx

  附件6.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负面清单.docx

  附件5.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docx

  附件7.西安浐灞国际港(浐灞片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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