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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领养孩子收入标准(武汉市孤儿领养)

更新时间:2024-01-05 17:32:43作者:佚名

武汉领养孩子收入标准(武汉市孤儿领养)

  武汉领养孩子收入标准

  根据《湖北省收养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关于经济方面的要求是收养申请人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处于当地居民家庭中等收入水平以上,一般以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参考。

  武汉领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1)无子女或者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可以不受以下限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本文标签: 收养人  子女  一名  武汉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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