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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生育津贴待遇标准(大连市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更新时间:2024-01-05 17:32:43作者:佚名

大连市生育津贴待遇标准(大连市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大连市生育津贴待遇标准

  答:以孕期所在单位生育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待遇基数(孕期跨单位缴费的,按孕期各单位缴费时长为权重计算平均值),津贴=待遇基数÷30×休假天数;

  计划生育津贴:以手术上月缴费单位手术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待遇基数,津贴=待遇基数÷30×休假天数。

  本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及计划生育待遇办理方式

  医疗费待遇医疗费直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结算。其中住院发生的生育及计划生育医疗费按所参加医疗保险目 录、比例结算;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待遇按门诊统筹标准结算。

  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护理津贴、计划生育津贴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生育/手术次月起可在微信公众号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网上办理或至我市各区医保办事处窗口办理。

本文标签: 津贴  基数  待遇  计划生育  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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