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济南职工医保常见问题解答(2021年济南职工医保政策)
2024-04-13
更新时间:2024-04-13 00:30:53作者:佚名
政策依据: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方式:
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应提供以下两种方式供城乡居民任意选择其一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通过登录网站、自助终端、移动应用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以下简称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协办员或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等线下服务渠道(以下简称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
申报程序:
(1)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提交申请材料。
(2)村(居)委会受理。
(3)镇街人社所初审录入系统。
申请材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核验原件)。
(2)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渠道: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