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标准及报销比例
2024-07-23
更新时间:2024-07-23 19:47:05作者:未知
江阴人才补贴政策汇总
租房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2年内来澄企业初次就业创业,个人单独租房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分别给予2000元/月、1200元/月、800元/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2年。个人在毕业2年内提出申请,初次申领5年内领取完毕,逾期不再发放。
生活补贴
非江阴籍优秀大学生毕业2年内来澄企业初次就业创业,户口转入我市,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补贴分两期发放,初次来澄企业就业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后首次申领,在澄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后自动发放第二期。个人在初次参保后3年内提出申请。
学费补贴
江阴籍优秀大学生毕业2年内回澄企业初次就业创业、户口在澄的,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分别给予5万元、3.5万元、2万元学费补贴。补贴分两期发放,初次在澄企业就业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后首次申领,在澄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后自动发放第二期。个人在初次参保后3年内提出申请。
就业见习补贴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前6个月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未就业的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给予生活补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期限最长3个月。对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工作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150元/人/月。对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给予一次性留岗补贴(留1人补1000元)。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办理实名登记和灵活就业参保的本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求职创业补贴
高校、中专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人。
引才补贴
本市企业引进毕业2年内首次来澄就业的优秀大学生、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1万元/人、5000元/人、3000元/人引才补贴,企业在引进人才初次参保后3年内提出申请。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
实习补贴
本市就业见习基地吸引优秀大学在校生毕业前一年内来澄实习期满一个月的,给予基地1000元/人的实习补贴。
备注
以上政策中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是指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及全球排名前100名院校(上述高校原则上参照QS高校排名名单,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人员。
以上政策后续如进行升级调整将第一时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