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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纳税人无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情况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2-19 21:41:52作者:未知

西安纳税人无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情况有哪些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上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个人所得税不进行汇算清缴会产生如下后果:

  1、会被税务尽管进行罚款,并需要缴纳滞纳金。

  2、如果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标签: 税额  所得  纳税人  情形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