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二季度天津河北区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
2024-04-15
更新时间:2024-04-15 13:15:43作者:佚名
2021年,我省建立了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24〕8号),失业保险金相应进行调整。
一、调整时间
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后标准
一类区域由每月1665元调整为每月1800元;
二类区域由每月1557元调整为每月1683元;
三类区域由每月1449元调整为每月1566元。
每月分别增加135元、126元、117元,增幅8%!
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同步调整。具体适用区域及标准如下:
Q:哪些人可以享受到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的福利呢?
(1)正在领取且尚未领取完毕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无需任何手续,4月起失业保险金将直接按照调整后的标准进行发放。
(2)4月1日起,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尚未申领人员,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申领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符合条件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将直接按照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核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温馨提示:对2024年4月1日前一次性领取完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不再重新计算核定。
Q: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呢?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
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
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
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
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
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Q:什么情况下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呢?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尚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的,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及时将领金人员信息推送参保地失业登记经办机构,由其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纳入相关统计。
Q: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能享受什么政策?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政策。
Q:哪里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呢?
参保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窗口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线上网络申请渠道主要有: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本人注册并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选择“失业保险”或“主题服务”中的“待遇申请”,找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阅读办事指南并填写相应信息进行申领。
2.各渠道电子社保卡:一是可以直接在“为你推荐”中选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二是可以在搜索框搜索“失业保险”关键词;三是可以在主页下方选择“人社办事”,选择“社会保障”,右侧下拉找到“失业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选择“去申领”,阅读“申领须知”后勾选“同意”,核对并补充个人相应信息,点击“提交申请”进行申领。
3.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本人注册并登陆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在“个人办事”中选择“社会保险”找到“失业保险”,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或直接搜索框搜索“失业保险金”关键词。阅读“承诺书”后勾选“同意”,核对并补充个人相应信息,点击“确认申领”进行申领。
4.赣服通:进入“人社专区”,直接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还可找到“社保服务”,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阅读“承诺书”后勾选“同意”,核对并补充个人相应信息,点击“确认申领”进行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