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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更新时间:2024-04-25 17:04:55作者:未知
2024武汉经开区幼升小如何分配学校?
武汉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入学执行“人户合一,对口入学,入学原则为“划片对口、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符合条件的,统筹分配入学”的基本政策。
1.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现户籍(住址)所在区域的学校,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
目前,我区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按区域落实就近入学政策。
2.足龄的孩子因身体原因不能在今年9月份入学应该怎么办理手续?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办理缓学或免学审批手续。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附区级及以上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获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缓学期一年)。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3.区内尚未交付使用楼盘的业主子女如何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武教发〔2005〕14号)中“人户合一,对口入学”的精神,在入学当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公示之前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其业主子女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4.对于同一房产不同业主子女入学如何规定?
同一套房产不能多次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自2017年9月1日起,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分学段“对口入学”的学位政策。具体明确如下:
小学阶段锁定“六年一学位”,自一年级入学当年9月1日至六年级毕业年份8月31日,一套房产只提供一个对口入学学位;初中阶段锁定“三年一个学位”,自七年级入学当年9月1日至九年级毕业年份8月31日,一套房产只提供一个初中对口入学学位。
中途转学到其它学校、地区,视同学位被使用。同一夫妇的多孩不受“学位锁定”政策限制。若该房产前业主子女自2017年起在我区中小学起始年级享受了入学指标的,其继任业主在时间续延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此房产对口入学学位。未满6年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因涉及业主隐私,区教育局不提供房产入学指标使用情况查询,由购房人与原房主自行协商了解房产学位是否被占用。
5.因旧城改造和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居民子女如何入学?
按《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对口学校提出申请,由对口学校安排入学。
6.行政区划交叉地带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武教发〔2005〕14号)中“行政区划交叉地带的入学问题,原则上按属地管理的办法处理。各区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好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的精神,此类居民子女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什么是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如何入学?
高层次人才由区工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认定。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由区工委组织部(人才办)收集其子女入学信息,审核汇总后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依据政策办理入学。
申请就读区内公办学校的,区教育局按其意愿“特事特办,按需解决”;对申请就读区内民办学校或非武汉经开区管理学校的,区教育局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8. 烈士、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22〕472号)文件精神,户籍在我区且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子女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的意愿,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
具体办理程序为:拟享受优待对象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向军人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军队对符合优待条件的对象进行审查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分类汇总,6月底前将军人子女名单以及优待意向、军人子女户口本、军人及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区教育局对申请优待对象进行联合审查(查验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按规定落实相应优待。
9.生育了多孩的家庭,两个或三个孩子可以同校入学吗?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为方便家长同时接送2个或3个孩子,在上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且在校就读,二孩、三孩符合经开区基本入学条件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几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
※ 政策设定是二孩或三孩可以申请与前一个孩子同校就读,方便家长同时接送,并非二孩或三孩可以申请就读前一个孩子“读过”的学校。
※ 组合家庭子女申请“多孩同校”的,需提供双方结婚证和申请同校的适龄儿童监护抚养证明材料,如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
※ 符合条件的,可在5月20-24日到上一个孩子现就读学校申领表格,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