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烟台青年人才新政策 烟台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
2024-07-12
更新时间:2024-07-12 13:18:34作者:佚名
2024烟台青年人才新政策
青年人才是城市创新发展、永续发展的活力所在。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教强市、人才兴市部署要求,加快推动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用3年时间吸引集聚不少于20万名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推动青年人才发展与万亿城市建设同频共振,烟台市推出青年人才新政3.0版。
适当升级企业人才补贴政策
首次新引进到企业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30周岁以下本科生及专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绿色石化、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清洁能源等产业领域制造业企业中符合上述条件且属于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博士、硕士、本科生,生活补贴延长至5年,博士一次性购房补贴提高至最高26万元。
调整事业单位人才补贴政策
首次新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40周岁以下博士,急需紧缺的35周岁以下硕士和30周岁以下本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妥善衔接新老人才补贴政策
首次新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符合条件的重点海外高校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且学制2年以上硕士,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15万元、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对符合《关于落实(烟台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意见》(烟人社发〔2017]8号)中涉及的购房补贴政策的,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申领完毕。
对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烟人组发〔2020〕4号)、《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中涉及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留学补贴政策的,应于2029年5月31日前申领完毕。自2024年6月1日起引进的人才申领购房补贴的,购房时间须在首次新引进之后。
支持企业引才用才
企业参加统一组织的赴市外引才活动的,按照省内最高2000元、省外最高5000元、海外最高2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引才活动补贴。
企业与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或驻烟高校,定制培养引进全日制学历人才或技能人才的,给予最高50万元定
制引才补贴。企业在本科以上院校以企业名义或企业冠名设立奖学金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学金设立补贴。企业围绕16条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新建扩建重大产业化项目的,给予最高30万元重大项目引才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保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
扩大实习实训规模
用人单位与高校共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按照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实习补贴。
用人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支持高校荐才留才
在驻烟高校设立就业创业工作站,为学生提供“一站式”留烟就业服务,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设立“驻烟高校留烟奖”,对毕业生留烟率达到一定标准的驻烟高校,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面向驻烟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设立“烟台未来技能之星”奖学金,每人给予2000元奖学金。
支持社会力量引才
委托中介机构引荐符合条件的硕士以上青年人才,每引进1名硕士、博士、博士后,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1万元社会力量引才奖励。委托中介机构举办招才引智活动的,提供最高30万元奖励,属于海外招才引智活动的,最高奖励100万元。支持社会力量引进顶尖人才、海外人才、创业人才、研发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并按规定给予奖励。人才工作站引才成效突出的,提供最高50万元引才支持资金。
深化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改革
对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历学位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等方式招聘。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企业、机构平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博士,来烟前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保留5年身份,期限内本人申请调入专业对口事业单位的,按程序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开辟专业技术职称绿色通道
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在首次聘用时,可申请特设岗位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全市按照不超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总数3%的数量,统筹设置和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直通车”制度申报高级职称。
推行政企共引共用人才机制
探索政企联合引才用才,根据企业提出的急需紧缺人才用人申请,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履行公开招聘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安排到企业工作。鼓励企业与驻烟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人事关系放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的方式,完成企业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任务。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来烟创业的,可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可提供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不超过LPR+50BP,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参加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的获奖落地项目,提供最高600万元综合资助、最高50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和不低于1000万元创业企业研发补偿保险、不低于300万元高层次人才人身保障保险支持。
对获得国家、省人社部门资助的留学人员创业项目,按照1:1比例提供配套资金。
加大科研扶持力度
新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分站),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建站资助:评估考核为优秀博士后站(基地)的,给予20万元奖励。在站(基地)博士后获得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博士后在站(基地)期间每年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年,博士后出站留烟工作且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提供15万元一次性留烟奖励,符合条件的可
继续享受博士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在烟台市高端人才引育“双百计划”中单设青年类评审项目,对入选的青年人才提供最高100万元综合资助。
对自主培育或全职引进的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青年领军人才,在享受中央、省扶持政策基础上,再提供最高200万元综合配套资助。
加大安居保障力度
博士入住人才公寓,在限定面积内免2年租金,期满继续租住的,租金2年内减半收取;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入住人才公寓,在限定面积内免1年租金,期满继续租住
的,租金2年内减半收取。人才公寓政策与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政策可重复
享受。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筹集一批青年人才驿站,毕业年度及择业期内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来烟求职面试,可享受最长7天免费住宿。
加大专属服务力度
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能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技术技能资格证明,可先落户后就业。
组建烟台市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定期发放“青年人才消费券”,推出“青年人才就业体验券”,面向青年人才提供文化娱乐、休闲旅游、商超购物等方面的优惠服务或贵宾服务。
面向E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及驻烟高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发放“烟台人才交通卡”,持卡可免费乘坐公交车。完善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提供交通出行、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健、文化休闲等全方位绿色通道服务。
浓厚城市青春氛围
全面优化提升芝罘湾一南大街、迎春大街、长江路一衡山路“一体两翼”核心商圈和朝阳街、所城里等特色步行街区建设,打造一批符合青年人才消费心理的消费场景。
支持举办电子竞技、文创大赛、品牌发布、青年骑行等文体活动,为青年人才提供消费、社交新渠道。设立“烟台人才节”,打造集人才招引、就业体验,产才对接、创业赛事、宣传展示等于一体的品牌盛会,持续提升“人才烟台”品牌影响力。
以上政策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具体政策执行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