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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学生儿童参保后普通门诊和住院报销

更新时间:2024-09-06 19:18:25作者:未知

南通学生儿童参保后普通门诊和住院报销

  (1)普通门诊和住院

  在南通大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直接刷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结算。家长也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首页“热门服务”的“亲情账户”,按提示绑定子女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报销后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点击首页“我要办”的“家庭共济”,父母(授权人)可以选择与子女进行个人账户绑定,实现个人医药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使用父母(授权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当然也可以使用现金支付。

  (2)特殊病门诊专项治疗

  有特殊病需求的患儿,应当事先提出申请。在异地就诊的,凭具有相应资质的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签字确认、并经医疗机构盖章的《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专项申请表》和相关病历资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在本地就诊的,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保服务站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享受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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