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高等教育资助政策(保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07-19
更新时间:2024-07-19 14:51:32作者:佚名
保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1、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自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840元、初中每生每年1060元,均含取暖费120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2、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原建档立卡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特教1500元/年)。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