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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本级职工申领工龄补贴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4-03-27 14:27:18作者:未知

温州市本级职工申领工龄补贴办事指南

  温州市本级职工申领工龄补贴办事指南

  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温州市住房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zjj.wenzhou.gov.cn/col/col1355603/index.html)—信息公开-住房补贴 ,下载表格《温州市区职工住房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照办事指南提供相应资料,交至市民中心B幢市住建局审批窗口317、318号受理。

  申请材料

  1.《温州市区职工住房补贴审批表》一式3份(需填写完整)

  2.本人申请报告

  3.申请人个人工作简历(与人事档案一致)

  4.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需复印完整,含首页地址栏)

  5.(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复印件)、未婚的或有多次婚姻的,需填写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

  6.公房使用证(特指有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的需提供)复印件

  7.申请人在职的,提供私房产权证复印件(1999年后购置的任一一套房产),未领取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复印件

  8.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9.申请人或配偶有一方亡故的,需提供复印件

  10.最近一期工资制度改革表(人事局发)(工资制度改革表或工资审核表或调入工资审核表)复印件

  11.任职文件或(套用职务的需提供单位任职文件;套用职称的需提供单位聘书)复印件

  12.单位公示材料(公示期不少于10天)

  注:1、以上材料均需单位加盖“原件核对”章或单位公章

  2、部队转业的需提供申请人在部队享受住房及补贴情况(涉及部队住房及补贴人员情况证明)

  3、申请人或配偶由异地调入,需出具异地的住房政策性住房及补贴情况(异地房改证明)

  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单位报送

  符合申请条件的职工,填写住房补贴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职工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公示后,经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上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报送市民中心B幢市住建局审批窗口317、318号受理。

  2.审核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在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的当年预算,发放补贴)。

  3.反馈

  申请单位将经财政部门审核的《温州市区职工住房补贴汇总审批表》反馈给市民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备份。

  受理地址:温州市市民中心B幢317、318号市住建局窗口受理

  咨询电话:89987296、89987115

  表格下载网站:http://zjj.wenzhou.gov.cn/col/col1355603/index.html—信息公开-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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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复印件  单位  申请人  财政部门  温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