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桂绿城富康园一期公租房常态化报名选房工作的通告
2024-07-16
更新时间:2024-07-16 13:13:35作者:未知
申请人:
补贴申请人为实际购买人(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购买人为准)。
申请途径:
从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导航栏进入智慧住建。
如购买人为未成年人的,需由监护人携带申请材料至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青秀区园湖北路35号房产大厦C座三楼)咨询台引导办理。
集中申请时间:
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30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注意事项:
(一)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核查中心城区范围内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不计入套数)以及个人名下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信息。
(二)在2024年6月1日-2024年8月31日(含当日)期间购买两套(含两套)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申请首套或者二套房的购房补贴。
(三)购买危旧房改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市场运作房和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非市场化商品房车位,不在补贴范围内。
(四)2024年6月1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原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五)领取财政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六)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次补贴的同一套房不能同时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以旧换新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