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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青岛市各区市转学最新消息 青岛转学政策出台

更新时间:2024-01-24 17:20:45作者:未知

2024青岛市各区市转学最新消息 青岛转学政策出台

  市南区转学服务平台开放公告

  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市南区适龄儿童转学服务平台”开放。符合市南区公办小学转入要求、需要转入市南区就读的学生家长,可通过手机登陆服务平台,提交转学申请。

  开放时间

  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9:00至1月31日(星期三)17:00,家长可在服务平台开放期间填报、修改有关信息;平台关闭后,提报信息将无法修改。

  申请方式

  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家长,需在手机端登录“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完成实名认证至L4等级后,进入“市南区适龄儿童转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可参照转学服务平台填报指南)。

  申请条件

  目前在校正常就读的小学2-5年级学生:

  1.在市内三区已入学的学生。学生具有市南区户籍,因户口迁移和房产变更(户主和房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共有人未超出六老范围,产权一般为100%且房屋性质为住宅,并实际居住)的,可提出转学申请。

  2.在市内三区以外入学的学生。学生具有市南区户籍的、需要转入市南区就读的学生家长,可以直接提出转学申请;学生为非市内三区(市南、市北、李沧)户籍的,父母一方须同时持有市南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手续的住所,以登记日为准)、在市南区务工,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办理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等市南区相关有效证件。以上材料应在有效期内且至2023年12月31日止满半年,可提出转学申请。

  

  青岛市北区义务教育转学服务平台开放公告

   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市北区义务教育转学服务平台”上线开放。符合市北区公办学校转入条件的学生家长可通过手机登录服务平台提交转学申请。

  开放时间

  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9:00—1月31日(星期三)17:00,家长可在服务平台开放期间填报、修改有关信息。

  申请方式

  家长需通过手机端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完成L4等级实名认证后,在APP内进入“市北区义务教育转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填报流程可参照填报指南)。

  转学条件

  一、在市内三区已入学的学生

  (一)学生户口需迁移至市北区房产,该房产地址距离现就读学校超过四公里或公交车八站,可提出转学申请。

  (二)房主和户主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二、在市内三区以外入学的学生

  (一)学生为市北区户籍的可以直接提出转学申请。

  (二)学生为非市内三区(市北、市南、李沧)户籍的。

  1.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2.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屋产权证:学生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B.《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备案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3.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务工满半年,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市北区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

  B.营业执照:由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且正常经营。

  

  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平台开放公告

  申请时间

  2024年1月24日(周三)上午9:00至1月31日(周三)下午5:00

  申请方式

  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进入“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注册、具有全国学籍号且目前在校正常就读的2-5年级学生:

  一、在青岛市内三区就读的学生

  (一)转学条件

  因户口和房产同时变更至李沧区,或已在李沧区内就读但户口和房产发生跨学区片迁移的。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李沧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

  3.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在青岛市内三区以外就读的学生

  (一)李沧户籍学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李沧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

  3.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学生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屋产权证:学生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B.《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备案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4.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满半年,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李沧区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

  B.营业执照:由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且正常经营。

  

  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崂山区公办小学转学服务平台开放公告

  01开放时间

  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1月31日(星期三)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

  02申请方式

  家长通过手机下载“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青岛市】-【特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青岛市 > 崂山区】 > 【确认,去报名】提交申请。

  图源:崂山教育

  03申请条件

  区外具有全国学籍号正常在校就读且符合转学条件的非毕业年级小学生。

  04上传材料

  (一)崂山区本地户籍儿童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崂山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

  3.因客观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缴费发票、契税证明、唯一房产证明以及入住后缴纳不少于三个月水电费或物业费的收据凭证;特殊情况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佐证材料。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转学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至2023年12月31日止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的崂山区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2.父母一方在崂山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在崂山区有效期内正式租房合同并办理备案。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1)崂山区自有住所产权证;

  (2)崂山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至2023年12月31日止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崂山区务工满半年,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1)社保卡:持卡人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且在崂山区连续缴纳社保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

  (2)营业执照:提供崂山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且正常经营。

  4.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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