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人乘公交新规定2024年 南京老年人乘公交优惠政策
2024-03-28
更新时间:2024-03-28 21:20:49作者:佚名
非西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补办
一、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在西安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有效期满(含提前换领指纹证),申请补领或换领居民身份证的。
注意:包括跨省、省内跨市(县、区)和市内跨区(县)、跨派出所的异地办理。
二、办理材料
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下列有效证件(原件)之一 :
1、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 :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2、居住证明(证件): 包括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3、就业或就学证明(证件):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学生证、学籍证明等。
三、办理地点
到全市任意一个派出所户籍室 或分(县)局户政大厅进行办理;
法定节假日期间,全市统一集中在分(县)局户政大厅办理。
四、办理流程
1、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公民,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
2、受理成功的信息传送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签发(因申请人信息差错、户籍所在地无法核实身份信息原因,审核未通过不予签发的,我省异地受理点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工本费,申请人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3、签发成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返回我省,逐级上传到陕西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管理处制作,制作好后寄回到理点。
4、申请人携带回执单到异地受理点,进行人证一致性核验后领取居民身份证(换领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申领时间: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成功后,30天可到受理点领取。
办理费用: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六、证件邮寄说明
(一)陕西省外户籍的居民申领异地居民身份证时不办理个人邮寄业务;
(二)户籍属于陕西省的居民,跨市、跨县(区)、跨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当日可在受理点自愿办理的个人寄递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