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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五城区2024年秋季中小学转学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21:27:09作者:未知

福州市五城区2024年秋季中小学转学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五城区中小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学工作的公告

  福州市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下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学预约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9:00至2024年9月14日18:00,符合转入市属和五城区区属中小学就读条件的申请人可在预约时段通过“e福州”、“闽政通”(手机端)或“榕教之窗”(电脑端)预约申请转学(详见附件《榕教之窗转学预约系统家长操作手册》),本次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约申请转学的对象

  (一)申请转入市属和五城区区属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的学生可通过线上预约的方式向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本学期不办理转学。

  (二)军人子女、总部企业高管子女等政策照顾对象不通过本转学预约系统申请转学,请在线下参照入学申请程序办理。符合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学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服务申请”办理。

  (三)省属学校未纳入本预约系统,请申请人线下向意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转学申请条件

  (一)义务教育阶段

  1.符合片内生条件的跨省、市、区县转学生: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并符合现户口所在地招生政策中的片内生条件,可向划片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学校在线预审核是否符合转学条件并回复是否有学位接收,学位不足导致无法接收的片内生可在线上申请由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入其他学校。

  2.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户口跨省、市、区县转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地就近或划片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如不属于学校招生范围或学校无学位接收,可在线上申请由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入其他学校。

  3.跨省、市、区县迁移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的,可根据居住地所在区的具体政策,向居住地对随迁子女开放学位的学校发起申请。

  请注意,申请民办学校转学失败后,不能转统筹安排,需重新选择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再提交申请。

  (二)高中阶段

  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同招生片区内迁移)至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的学生可向与原就读高中学校同级别的高中学校提出转入申请,由学校审核是否符合转学要求。其中,申请跨省转学的高中生应提前向拟转入学校所在县(市)区高招部门了解在福州市参加高考的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91-83353001)。

  三、材料填报和上传要求

  (一)需提供的材料

  佐证材料上传的具体要求详见申请页面。请申请人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义务教育阶段片内生:户口簿首页、户口簿家长个人页、户口簿学生个人页、不动产所有权证件;

  2.义务教育阶段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户口簿首页、户口簿家长个人页、户口簿学生个人页;

  3.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家长名下不动产所有权证件或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单一监护人家庭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及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4.高中阶段:户口簿首页、户口簿家长个人页、户口簿学生个人页。

  (二)填报要求

  1.申请人在网上填报申请表格和上传佐证材料必须恪守诚信规则,不得填报虚假情况、上传虚假材料。凡故意不如实填报,或上传虚假佐证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轮转学申请资格。

  2.户口簿、不动产所有权证件、居住证等佐证材料均须原件拍照上传。

  3.填写信息时“原就读年级”指上一学期在原学校就读年级。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提交人必须为转学申请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其他人不可代为提交。

  (二)转学申请人数超过学位数,通过兼顾申请先后顺序及两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证)一致优先等原则公平公正方式确认转学人员。

  (三)学校一般会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请及时登录系统关注转学申请预审核情况。

  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应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线下提交材料正式办理转学手续(高中阶段转学还需要核实学习水平是否符合要求),线下逾期未办理或审核不通过的,本次转学预约失效。

  预审不通过的,申请人可重新提交材料选择学校申请转学。

  预审结果为转统筹的,申请人可重新提交材料选择学校申请转学,也可以申请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申请统筹安排后,不可再向学校申请转学。

  本轮转学申请开放期间,每个转学申请人最多有5次线上申请机会。

  向五城区外的市属学校申请转学预约,如不符合条件或学校无法接收,本预约系统无法转至所在地教育局统筹安排,申请人需按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转学申请流程办理。

  (四)在本轮转学申请时间结束后,系统上未能成功转学的申请将清零,如在下次转学申请开放期仍有转学需求,需重新提交申请。

  (五)根据“六年一户”政策相关规定,2021年11月30日以后(不含2021年11月30日)取得房产(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情况)的家庭,自子女转学转入该房产划片小学之日起,至小学毕业或转出该校前只能有该户家庭的子女在学区片内划片入学(即学位锁定)。在此期间如该户家庭有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此房产划片入学,则锁定时间以较迟毕业或转出的孩子计算。此外,房产被用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居住证登记,或被用于他人子女落户(即挂户生)就读公办小学等情况请参阅《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通知》《“六年一户学位”政策解读》。

  (六)需上传不动产所有权证件信息的申请人,建议提前在e福州“不动产状况”中按证号查询产权信息,查询到产权信息后,按查询时填写的格式在转学预约系统中填写,以免因格式有误学校无法核实信息影响办理转学申请预审核。

  五、转学咨询

  1.各学校咨询电话可登录转学预约系统查看。

  2.教育局咨询电话。

  福州市教育局:83349431;

  鼓楼区教育局:87677955;

  台江区教育局:38105820;

  仓山区教育局:28058492(小学);83306007(中学)

  晋安区教育局:83991756(小学);87517216(中学)

  马尾区教育局:63190306(小学);63190307(中学)

  附件:榕教之窗转学预约系统家长操作手册8.7.docx

本文标签: 学校  户口簿  教育局  申请人  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