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是由谁发放的?
2023-12-19
更新时间:2023-12-16 01:36:29作者:未知
一、政策要点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2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2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但参照实施单位同时列入大型企业名单的,按大型企业标准执行。
二、申报条件
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裁员率计算方式一:(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2
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裁员率计算方式二:202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三、申报途径
1.自主申报
通过“浙里办”APP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在线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下经办窗口申请。
2.无感智办
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发放。
注:因比对数据尚未下发,请各单位先以方式1抓紧申报。
四、其他说明
1.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
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4.严重失信企业、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得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五、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椒江区就业服务中心:
0576-88887210
0576-88222201
附件: 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