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如何查询个人参保信息
2024-03-05
更新时间:2024-03-05 19:20:52作者:未知
江门市休一胎产假有生育津贴或者产假工资可以领取。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产假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计算提醒: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不用再为员工重复支付工资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采用就高原则,用人单位需要补差额发给个人。
作为生育保险待遇之一,生育津贴主要是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具体发放标准,一般为本人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此,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可以不再支付产假工资。不过,从业妇女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其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