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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3
更新时间:2024-10-04 00:47:51作者:佚名
2025年度淄博金山热力供暖缴费通知
2024-2025年度供热季即将来临,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为确保各位用户按时供热,现定于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31日收取本年度供热费。
一、收费标准
根据 临政办字【2021】45号文件规定:
1.居民采暖价格按照套内建筑面积21.6元/㎡收取,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地下室、杂物间、车库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计收供暖费;
2.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及公益性质的社区养老、社区服务用房(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收取 ;
3.非居民采暖(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仍执行建筑面积35元/㎡;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
4.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的,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收取260元供暖费。
5.今后如遇政府调整收费标准,按最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收费方式及地址:
收费方式:指定站点收费或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生活缴费 收费地点:各小区具体收费日期、收费地点,请关注各小区收费通知。
客服电话 :13053350372 0533-6122245
三、收费时间各小区现场具体收费日期、收费地点,请关注各小区收费通知。
收费时间:上午8:30—下午16:00
四、供热时间:供热期:120天,即自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五、供热标准: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单元供热系统分区用热率70%(含)以上的居住建筑,采暖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单元供热系统分区用热率30%(含)以上、70%以下的居住建筑,供热企业不承诺供热温度;单元供热系统分区用热率达不到30%的居住建筑,因户间传热严重,无法供热。
六、注意事项:
1.往年供热今冬不供热的用户,请于2024年10月20日前通过客服电话报停。
2.报停用户,注水试压期间家中也必须留人,检查室内供热设施,如有漏水等情况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初次交费或需要变更信息的用户,交费时请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主身份证办理信息确认、变更手续。
4.别墅用户、顶层带阁楼的复式住宅、一楼带负一层、商铺用户,交费前需提前联系供热公司上门进行复核,凭复核单交费。
缴 费 指 南
微信、支付宝生活缴费
●微信生活缴费流程:
微信→我→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淄博金山热力有限公司→输入缴费户号→核实用户信息→立即缴费
●支付宝生活缴费流程:
支付宝→生活缴费→我的缴费→ 暖气费→淄博金山热力有限公司→输入缴费户号→核实用户信息→立即缴费
●自助查询“供暖缴费户号”步骤:
①关注进入“淄博金山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②点击底端“在线服务”→“自助服务”→进入“用户绑定”;
③选择“小区”→“楼号”→“单元”→“门牌号”→“用户姓名”→“查询用户”;
④请核对“小区”“房间编号”“用户姓名”信息无误,“用户编码”即为“缴费户号”;
⑤查询出“缴费户号”→根据“微信生活缴费流程”操作即可完成交费。
●公众号“用户报停”步骤:
完成上述①-④后,选择“绑定用户”→“用户列表”→“报停”,确定报停,即可完成报停。
欢迎广大用户扫码或搜索关注“淄博金山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查询了解供热常识。
客户服务热线:0533-612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