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市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报销标准
2024-04-07
更新时间:2024-04-07 14:17:12作者:佚名
2024宁波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给付标准
给付标准
医疗互助保障金的给付标准为:
1、当被保障人首次确诊患七类重大疾病之一,并经住院治疗或手术治疗后,可申请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0000元(其中恶性肿瘤中凡符合本条第2款所指的病种,则按该款规定的给付标准给付医疗互助保障金)。
本会给付医疗互助保障金后,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2、当被保障人首次确诊患第一期何杰金氏病、慢性淋巴性白血病、原位癌和各种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并经住院治疗后,可申请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3000元;进行手术或放疗、化疗治疗后,可再申请领取4000元手术(放、化疗)医疗互助保障金。
本会给付医疗互助保障金后,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政策来源:宁波工会网,原文https://nbgh.gov.cn/zghcms/hztzgg/125228.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