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4-08 21:02:27作者:未知
关于网上办理12月份医保业务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从2022年1月2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办理2021年12月的医疗保险业务,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办网址:点击进入
二、经办时限
1、从2022年1月21日开始,2022年2月15日截止,集中办理2021年12月的医保业务,申报业务类型包括:职工增员申报、职工减少申报、单位参保登记、单位信息维护、参保人员信息维护、单位核定及生成缴费通知单。其他月份的医疗保险业务不可在此期间办理,没有按照通知时限要求申报其他月份医疗业务的单位,将影响单位整体核定缴费。
2、2022年度的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需要明确的事项
以下为单位网上申报办理医疗保险常见问题,现作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2021年9月缴费事宜。因医保系统切换,部分单位已经缴纳2021年9月的医疗保险费用,但网厅和缴费系统重复出现2021年9月的缴费数据,请参保单位不必缴纳,以免重复缴费。
(二)关于历年欠费补缴事宜。从2022年1月21日起,开始办理单位历年已核定征集的欠费补缴。单位需到办事大厅按照办理流程提出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三)关于核定征集和缴费事宜。请参保单位按照经办时限,及时申报经办2021年12月份的医疗保险业务。特别注意,2022年1月21日至1月25日之间提交生成2021年12月医保缴费通知单的单位,请在2022年1月25日之前缴费;2022年1月26日至2月15日之间提交生成2021年12月医保缴费通知单的单位,请在2022年2月20日前缴费,避免产生滞纳金。医保经办机构无法批量核定且将不再为单位批量核定生成缴费通知单,没有按时核定缴费的单位将影响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新医保系统切换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