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是由谁发放的?
2023-12-19
更新时间:2023-12-17 15:09:55作者:未知
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
坚持“先缴后补”的原则,符合申报补贴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材料
1、《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初次申请社保补贴人员);
2、《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提前开通社保卡关联的银行账户;
4、就业创业证编号(编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5、2023年度《灵活就业证明》附就业单位证明;
6、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个人查询截图(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
7、个人承诺书;
8、2023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原件(缴费后到税务部门开具);
9、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到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持以上资料主动申报。
2、初审。镇(乡)、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核实其社保参保是否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补贴期间不能在企业缴纳任何保险、不能享受失业保险或失业补助金),核实其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情况(或是否在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指导其填写《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依据就业单位证明开具2023年度《灵活就业证明》。初审合格后镇(乡)、街道办将材料上报至区人社局,材料一式两份,人社局和各镇(乡)、街道办各一份。
3、上传。镇(乡)、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将补贴信息录入《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内“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模块中,并将相关票据以照片形式上传,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4、复核。区人社局将各镇(乡)、街道办初审并上传的信息进行复核、公示,报区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