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4-03-05
更新时间:2024-03-05 17:08:37作者:未知
2024湖北高中学考合格考报名对象及报考科目一览
一、报名对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按照须知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具有我省户籍和初中学历、拟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科目
(一)2021级普通高中在校生
尚有科目不合格或因故未能参加2023年规定科目考试的2021级学生,应报名参加所有未合格和未考科目的考试。
(二)2022级普通高中在校生
2023年已完成3科(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已报考的3科)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学生,本次报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2023年未报考的3科;2023年已完成3科考试但有不合格科目的学生,除报考上述科目外,还应报考未合格科目的补考。2023年只参加了0到2门科目考试的学生,本次报考科目按照本须知“其他考生”的报考规定执行。
(三)2023级普通高中在校生
2023级学生本次报考科目为3门,由学生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和自身学习情况,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科中选择3科报名参加考试。
(四)社会考生
尚有不合格科目、已毕业离校的原2020级普通高中学生,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考生类别由系统自动从“在校生”转为“社会考生”,可报考余下所有未合格科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注册报名的社会考生,本次报考分别参照2020级以及2021级、2022级、2023级普通高中生报考规定执行。
(五)少年班学生
被普通高等院校(须具有经教育部批准的少年班招生资格)录取到少年班的高中在校生,可凭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等申请全省统考科目免试。
(六)其他考生
因出国留学、外省转入、休学复学以及2023年报名后因故放弃考试等原因,导致本次考试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报考的考生,本次考试报考科目和要求由学籍所在高中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指导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