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2024-08-16
更新时间:2024-08-16 19:41:15作者:佚名
扬州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办理指南
一、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用户可以在“交管12123”申请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成功后,可查询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可处理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或发生于备案之后的有记分并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二、备案规则
1.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或单位名下非营运机动车,且被备案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营运车辆及其他车型需要去线下窗口备案)。
2.同一用户最多可以同时备案3辆(含3辆)非本人机动车。
3.一辆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含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
4.用户每天只能申请备案1辆非本人机动车。
5.用户每个自然年最多申请5次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三、备案方法
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更多】,找到机动车业务中的【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进入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流程,用户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四、温馨提示
车主用户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面左上角【机动车】→点击【查看被他人备案记录】即可查看被他人备案详情列表,用户还可以随时解除列表中机动车与他人的备案关系。
用户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或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为方便驾驶人查询交通违法,驾驶人可以备案与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备案成功后,驾驶人可查询该车的交通违法,但不能通过平台自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