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唐山丰南区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缴费指南
2024-07-25
更新时间:2024-07-25 00:40:12作者:佚名
2024唐山丰润区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缴费指南(含金额)
本次医疗保险费(含大病保险)征缴区间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共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一)灵活就业在职人员
灵活就业在职参保人员采用自主核定缴费方式,参保人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模块按信息提示完成缴费。参保人可以选择按年、月(单月或多月)进行缴费,并于每月25日前完成足额缴纳,逾期未缴纳将影响医保待遇。
(二)灵活就业退休延续缴费人员
灵活就业退休延续缴费人员采用线上核定缴费方式,参保人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模块,并按信息提示选择核定未缴费信息点击“确定”,确认无误后完成缴费。参保人需按核定信息进行缴费,缴费应在7月25日前完成,逾期未缴纳将影响医保待遇。
(三)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人员
自2023年1月退休的参保人且已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需及时申请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期间医保不能断缴,如出现断缴须进行补缴到当前月,参保人可持本人“身份证”“退休核准表”“养老金计发表”等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每月15日前到“区医保服务大厅”申请办理;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退休的且退休手续未下来的,可申请办理过渡户按月缴费或直接在“河北税务”上按月缴费至退休手续下来当月,参保人持“身份证”“退休核准表”“养老金计发表”等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每月15日前到“区医保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四)新参保、断保续费及无法缴费人员
每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无社保人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休人员还需提供“退休核准表”、“养老金计发表”,到“区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缴费登记和核定。
二、缴费标准及个人账户划拨(单位:元)
图源:丰润医保
三、重要提示
(一)认真核对缴费信息
缴费人员缴费前请认真核对缴费信息,如有疑问,请到区医保服务大厅核实确认后再进行缴纳,以免造成多缴、错缴。
(二)按时缴纳费用
为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缴费人员按缴费通知要求,须在每月25日前完成缴费;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从续保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及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三)长期护理保险缴费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每人每年70元,每年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代扣代缴。
(四)灵活就业不再缴费的人员特别注意
每年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每月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每人每月11元,每月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代扣代缴。
丰润区医保局业务咨询电话:5177010
微信缴费流程说明
1、微信搜索“河北税务”公众号并关注;
图源:丰润医保(下同)
2、点击“业务办理”;
3、进入办税服务厅后点击“社保缴纳”;
4、点击“个人社保缴费”;
5、“人脸识别”输入操作人员“证件号码、姓名”点击“验证”;
6、人脸识别通过后,输入的“证件号码、缴费人姓名、图片验证码”点“确认”,出现“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信息点击“缴费”。
7、“退休延续缴费人员”选择未缴费核定信息点击“确定”“在职缴费人员”选择“起、止月份”自主核定金额确定缴费。
8、输入“手机号码”后点击“缴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