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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更新时间:2024-04-29 17:11:48作者:佚名
2024年天河区购车补贴
购车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5月31日
(活动名额有限,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按资金实际核销完毕的时间作为活动结束时间)
申领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6月10日
申请入口:
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惠车天河购”关键字,点击进入申报程序
特别提醒:
1、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车的活动补贴。
2、全款发票开具日期及合同签订日期需在2024年4月29日至5月31日期间;行驶证发证日期必须在4月29日至6月10日期间。
3、符合申请要求的申请人通过合作平台APP指定购车补贴申领页面,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线上申请。
4、届时以现金红包形式通过合作平台发放至消费者提交申请时的个人账户。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参与活动车企名单
活动规则:
一、活动时间
购车消费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5月31日。
申请开放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10:30。
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6月10日下午18:00。
在预算总额内按申请审批通过的顺序发放汽车补贴,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如资金提前申请完毕,以申请完毕时间为活动实际结束时间,若后续经核发,补贴仍有结余,申报端口将自动开放,由消费者自行申报,直至补贴核发完毕为止。
消费者需确保购车申报材料完整且符合活动规则,若申请材料存在不齐全或有错误导致退回修改的情形,补贴申请额度不予保留,将释放补贴申请额度给予后续消费者进行申请。消费者重新提交材料后,将按照重新提交的时间进行补贴审核与申领。
二、补贴标准
本专项补贴资金共600万元,补贴采用微信支付现金形式发放至个人消费者提交申请的微信账户钱包零钱内。
活动额度有限,先到先得。根据单辆汽车的车型及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分为四档发放购车补贴:
燃油车补贴标准
第一档:购车发票含税金额在10万元(含)-20万元以下,按2000元标准发放购车补贴;第二档:购车发票含税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按3000元标准发放购车补贴;
新能源车补贴标准
第三档:购车发票含税金额在10万元(含)-20万元以下,按3000元标准发放购车补贴;第四档:购车发票含税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按4000元标准发放购车补贴;上述车型按照行驶证是否登记为新能源牌照为依据进行区分,登记为新能源牌照即认定为新能源汽车,否则为燃油车。
三、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汽车并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企业除外),不限粤A车牌。
(二)申请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活动参与企业购买新车,且所购车辆属于“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小汽车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小汽车。
2.所购车辆须登记注册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3.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内。
4.购车合同签订日期、全款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4年4月29日至5月31日期间;行驶证发证日期必须在4月29日至6月10日期间。
5.申请人需在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材料提交。如资金提前申请完毕,以申请完毕时间为活动实际结束时间;若后续经核发,补贴仍有结余,申报端口将自动开放,由申请人自行申报,直至补贴核发完毕为止。
6.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车的活动补贴。
四、申领材料
补贴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购车发票。全款发票开具时间在2024年4月29日至5月31日期间。如发票中包含除购车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建议分开开具发票。如确实无法分开开具,需提供对应明细材料佐证。购车费用相应发票金额(含税)需达到对应补贴档次要求;
3.新购车辆行驶证主页和副页(发证日期必须在4月29日至6月10日期间,且不早于发票开具时间);
4.其他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补充佐证的资料)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发票购买方信息均必须为申请人本人。
五、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要求的申请人通过“惠车天河购”微信小程序购车补贴申领页面,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线上申请。
1.在参与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选购车辆,取得机动车销告统一发票,并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书。
2.下载微信支付APP,进入“惠车天河购”微信小程序购车补贴中领页面。
3.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信息提报页面。
4.拍照上传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身份证件、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书,并核查确认相关信息后提交,提交时需授权进行实名验证,系统会对上述证件、资料进行自动比对,如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信息与后台不一致,则无法提交并告知提交失败原因。
5.申报资料全部上传成功后,申请人阅读并同意《补贴资金申领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确认。
6.系统提示材料提交成功,等待审核。申请人可随时登陆“惠车天河购”微信小程序补贴申领页面查看补贴发放审核进度。
7.系统对申请人的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8.完成初审后,政府指定人员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以及所上传平台的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等材料进行复核。
9.完成复审后,政府指定人员与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对申请人的购车合同签署时间进行二次复核。
10.复核通过后,由区商务金融局统一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合作平台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支付发放到申请人微信零钱账户(同步提供等额提现免费额度,有效期30天)。
六、注意事项
1.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权人、购车合同购买方、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的微信账号实名认证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2.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无法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活动严格按照先到先得,发完即止的原则开展,无法确保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内购买了汽车就一定能成功申领补贴,各汽车销售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
4.当补贴结余资金少于2000元,即不满足最低等级补贴金额,系统无法申报。
5.本项购车补贴业务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6.相关购车补贴问题,请咨询活动企业门店,申请过程中的其他疑问可致电952005客服热线,拨4转入“消费券、消费补贴业务”,拨2转入“消费补贴业务”进入人工客服。
七、附则
本细则由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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