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第一套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再买房算首套还是算二套?
2024-05-11
更新时间:2024-05-11 17:10:51作者:未知
》》》2024东莞洪梅镇外出招聘补贴申请指南
受理时间
2024年5月14日-2024年6月14日(下半年集中受理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补贴对象
实施推动校企交流计划,对参加市、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东莞市外招聘活动的企业,给予外出招聘补贴。属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给予资助范围的企业,不得申领企业外出招聘补贴。
补贴标准
参加省内招聘活动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次,参加省外招聘活动的,补贴标准为2500元/次,以上补贴一次性发放。
申领条件
申领外出招聘补贴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领补贴的企业须为在洪梅镇依法登记注册;
2、已在东莞市校企合作洽谈会平台进行报名并发布岗位;
3、参加市、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东莞市外的招聘活动。
申领材料
1、洪梅镇企业外出招聘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发布公告: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发布申报公告,明确补贴申领办理期限。
2、申请人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申领主体,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至洪梅镇市民服务中心1号办事窗口办理,逾期将无法申请。
3、审核: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有关申领条件。
4、公示名单及征求各部门意见: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将拟通过的申请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收集相关部门意见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确定补贴名单。
5、资金拨付:根据规定配套补贴资金,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会同镇财政分局向申领个人或单位拨付补贴资金。
其他规定
(一)对本办法有关政策待遇的申请人的用人单位进行认定时,用人单位与其设立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以及同一用人单位设立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不同分支机构,均认定为不同的用人单位。
(二)本办法有关政策待遇的申请时间、申请程序、申请资料等要求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发布的申报公告为准。
(三)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申领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期间,须持续在我镇工作,若中途因工作调动或辞职等原因,离开我镇的,不再享受相关补贴待遇。
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洪梅市民中心1号窗口
联系人:叶先生
咨询电话:0769-88438666
附件
1. 洪梅镇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申请表
2. 洪梅镇人才见习交通补贴申请表
3. 洪梅镇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4. 用人单位录用确认函
5. 洪梅镇企业外出招聘补贴申请表
6. 洪梅镇技能助企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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