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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坡会车应该谁让谁(交规上下坡会车谁让谁)

更新时间:2024-03-18 02:22:57作者:佚名

上下坡会车应该谁让谁(交规上下坡会车谁让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在窄坡上,上坡的一方先行;如果下坡的一方一直在路上,上坡的一方没有上坡,那么下坡的一方先走。这是因为车辆上坡容易熄火,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车辆上下坡相遇有两种情况:1。上坡车辆和下坡车辆位于斜坡的最末端。如果下坡车辆先行,坡道车速较快,容易造成行车危险。如果上坡车辆先行,即使发生交通事故,问题也相对较轻。2.当两辆车都在坡道中间时。如果上坡的车停下来让下坡的车走,对于手动挡的车来说,车很容易熄火,上坡的车很容易滑下斜坡,造成交通事故。因为上坡车要克服坡道带来的阻力,必须加大油门让发动机发出更多的动能和牵引力来完成爬坡。如果下坡车让上坡车,那就好办多了,因为下坡车可以半道刹车,轻松下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边道路的车先行;(三)转弯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先行的;(四)对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让左转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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