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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节温州龙港烟花爆竹销售地点+燃放规定

更新时间:2024-07-26 12:16:23作者:未知

2024春节温州龙港烟花爆竹销售地点+燃放规定

  温州龙港市在限制燃放区域实行定时燃放烟花爆竹

  一、限制燃放区域

  鳌江、横阳支江、218 省道(原规划城南大道)、时代大道、东海围合的陆域

  二、限制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立春、正月十五(元宵节)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在以下场所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四、到正规地点选购烟花爆竹,切勿购买“三无”产品,在选购过程中要注意“三看”

  一要看经营者证照。注意查看经营者有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要看产品外观。查看产品是否有漏药、脱壳、变形、泥底、引火线松脱、松动等情况,是否有绿色的安全引线并有护引纸保护。

  三要看产品标志。个人燃放类产品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GB 10631的规定,基本信息应包含: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总药量和单发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编号。

  五、烟花爆竹销售点

  六、切记安全燃放“几不要”

  1、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市民应选择在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在上风方向燃放和观赏。

  2、燃放前仔细阅读说明书,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尽量不要手持燃放。

  3、燃放过程中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处理,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不要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4、不要将烟花爆竹的喷射口对准他人窗口或在楼上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落下后引起火灾;

  5、乡村燃放烟花爆竹不要靠近柴草垛,以免引起火灾。

  6、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输油管、下水道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以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

  7、在燃放期内,市民应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可燃杂物,家中无人时,要关好窗户,不要在阳台和窗外晾晒衣被,以免引起火灾。

  七、违法行为和举报电话

  烟花爆竹不同于普通商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对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存储和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应急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110

  市应急局:0577-64211000

本文标签: 烟花爆竹  药量  产品  火灾  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