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省内无异地可以直接报销哪些就医类型
2024-02-21
更新时间:2024-02-21 00:12:27作者:佚名
“省内无异地”可以直接报销哪些就医类型?
答:目前全省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已实现直接报销的就医类型有:普通住院(含无第三方责任外伤)、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药店购药。
宜昌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在其他市州任意一家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医保住院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及省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我市有关规定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承担。
(一)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为2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减半。
(二)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甲类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二级医疗机构甲类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三级医疗机构甲类费用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乙类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后,再按上述规定办理。
(三)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通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