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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

更新时间:2024-08-31 22:18:13作者:未知

山东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7.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8.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我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本文标签: 毕业生  标准  家庭  对象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