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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救下4人,反遭对方威胁报警 男子救人反被

更新时间:2024-05-15 17:30:12作者:未知

男子救下4人,反遭对方威胁报警 男子救人反被

近日,大连男子称在海边救起三女一男,发布救人视频后,被救者之一要求他删视频,否则就报警告他,引发热议。对此,14日,当事人李先生表示自己确实救了人,目前对方已经报警。大连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回应:的确有人报警,李先生已到场做了笔录。


李先生救人画面

5月11日,大连的李先生发布了一则视频,称自己在海边救起三女一男,并为自己感到开心。没想到,视频给他带来了麻烦,“被救的人报警了。”此事引发热议。

李先生拍摄的视频显示,夜晚海边风浪很大,礁石上隐约有人的身影,并伴有尖叫声。镜头翻转,他的衣服、裤子、鞋都被打湿了。李先生的文案写道,“去星海游乐场钓鱼,看见四个人掉海里了,没人下去救,我跳下去救了三女一男。虽然身上都湿了,不过开心……”

此后,李先生在评论区留言询问,“2024年5月10日23点左右,此事件有没有人拍了具体的视频,帮我做个证,我觉得挺委屈,当事人报警了。万一将来真有开庭,我好有证据为自己辩解。”

此事在网络上迅速引发关注和争议,但目前仍有多重疑问待解。


农夫与蛇还是侵犯隐私?

多重疑问待解

有自称被救人的网友否认跳海自杀,是被海浪冲下去,而她的两位女性朋友在拽她救她,不清楚是否有旁观路人参与救人。


被救者已经报警

有自称女子朋友的网友留言称,是一男一女海边吵架落水,她与姐姐救人,李先生在上边拉了他们,没有下水。视频未经允许发布,曾联系李先生删除视频未果,且落水者正在遭遇网暴。


落水亲属嘲讽李先生

也有网友认为,李先生的视频没有曝光当事人的姓名、外貌,也没有指出几人落水原因,不存在侵权。

李先生接受采访时则表示,他的确救了人。“总共是三女一男,准确来说,是三个人在海里,一个女子在石头上。当时情况很急,我拽扶拉抱,把几个人拉了上来。”

他认为,发视频只是随手且没有为对方的落水给出任何定义,对方想删视频可以好好沟通,但是开口就是态度强硬并威胁,不能接受。

李先生透露,目前对方已经报警。“警方有联系我,简单了解了下情况,让我等电话。”

5月14日,大连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的确有人报警,“今天他(李先生)还过来了,做了笔录。我们肯定会调查清楚的。”


律师解读争议

1.李先生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否侵权?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表示,关于侵权问题,李先生的行为可能涉及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如果视频中的被救者明确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形象被公开,那么李先生未经同意发布视频可能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此外,如果李先生在视频中有不实陈述或捏造事实,可能会对被救者的名誉权造成损害。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网友普遍认为视频根本看不清人,也没有说那几个人掉下去的原因。这意味着视频内容可能并不足以构成明确的肖像权、隐私权或名誉权侵犯。但具体是否构成侵权还需根据视频内容和被救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2.被救者称自己被网暴,是否能将责任归咎李先生?

易旭认为,被救者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将责任归咎于李先生。如果他们确实遭受了网络暴力,可以向平台投诉或报警处理。但在此过程中,他们需要证明网络暴力与李先生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这并不容易做到。

3.面对对方报警,李先生是否可以维权?

易旭认为,面对对方报警的情况,李先生应该保持冷静,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提供视频和相关证据。如果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构成侵权,可以向警方说明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李先生认为被救者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了损失或困扰,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对方维权。

来 源:潇湘晨报、浙江在线

本文标签: 侵权  威胁  报警  名誉权  被救者  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