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阳县啤酒烧烤促消费餐饮消费券发放时间
2024-06-23
更新时间:2024-06-23 11:16:29作者:未知
宁阳县“2024暑假季啤酒烧烤促消费”餐饮消费券方案
一、消费券总额
本次消费券总额为32万元。
二、活动时间
消费券投放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24日,每日上午10点启动发放。核销期限为2024年6月15日至7月3日。
三、消费券种类
分为北关社区兴隆烧烤城专区消费券10万元;亿丰商圈专区消费券10万元;复圣商圈专区消费券2万元(其中:餐饮消费券1万元、宁阳红品馆购物消费券1万元);通用餐饮消费券10万元,该消费券可以在县内19家餐饮单位使用(见附件),也可以在北关社区兴隆烧烤专区、亿丰商圈专区、复圣商圈专区餐饮单位使用。
餐饮消费券分为面值80元、面值50元、面值30元、面值20元四种。消费额满800元可以核销任意面值的一张消费券;消费额满500元(含)至800元可以核销50元券、30元券、20元券的任意一张;消费额满300元(含)至500元可以核销30元券、20元券的任意一张;消费额满200元(含)至300元可以核销一张20元券。消费券不可以叠加使用。补贴券有效期自领取成功之日起10日内有效, 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
宁阳红品馆购物消费券面值30元,一次性消费满100元可以核销1张30元消费券、满200元可以核销2张,以次类推。一个账号一次最多领用5张。
四、消费券发放时间
五、参与活动单位
1、北关社区兴隆烧烤城限上餐饮单位、拟纳统并使用扫码付单位(见附件),共22家;
2、亿丰商圈限上餐饮单位、拟纳统并使用扫码付单位(见附件),共8家。
3、复圣商圈限上餐饮单位、拟纳统并使用扫码付单位,宁阳红品馆(见附件),共6家;
4、在库的其他限上餐饮企业、个体户,共19家(见附件)。
六、消费券使用范围
北关社区兴隆烧烤城专区消费券、亿丰商圈专区消费券、复圣商圈专区消费券、通用餐饮消费券:用于食品、酒水、宁阳红品等各类商品的消费。
七、发放方式
通过山东爱尚家拍立送App或小程序电商平台进行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平台,按提示进入政府消费券模块抢券。
八、领券步骤
第一步:顾客打开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栏输入:拍立送,然后下载安装拍立送App或微信搜索“早天下拍立送”公众号,通过小程序进入“拍立送”首页。
第二步:注册过拍立送的用户,直接用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未注册过的用户,选择新用户注册,按照步骤注册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在首页点击“餐饮消费券”专栏,即可进入消费券领取界面。
第四步:领券成功后,在参与单位出示核销码或者“扫一扫”,即可自动核销。
九、核销方式
1、各参与活动的餐饮单位需关注微信小程序“拍立送早天下”,实名注册商户信息,拍立送平台给予参加活动的餐饮单位开设单店授权码。
2、餐饮单位务必给予享受优惠的消费者实额开具发票。
3、消费者付款时,消费者打开拍立送出示优惠券。
4、餐饮单位打开商家核销区,扫描优惠券及上传发票进行核销,点击核销后,优惠券自动失效。
5、发票为实时上传,不支持图库转发,参加活动的餐饮单位将清晰的发票上传至核销区。
6、发票是全国联网,参加活动的餐饮单位要严格遵守开票流程及发票真实性。每张发票只允许上传1次应对消费券的核销。(例如:顾客单次消费300元,按照消费券核销金额逻辑,仅可核销1张优惠券,核销时需要上传发票,此发票需上传1次。如单张发票上传超过1次,该发票作废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十、咨询电话
宁阳县商务局:董科长 0538-5636175
拍立送平台:沈经理 13287647888
附件:宁阳县“2024暑假季啤酒烧烤促消费”餐饮消费券活动参与单位名单
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