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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更新时间:2024-02-22 00:02:47作者:未知
现在还可以过关香港、澳门吗?有什么最新规定?最新通关政策,都帮你汇总好了!
1、从内地、澳门及台湾抵港
7月7日之前,从内地、澳门、台湾抵港的“隔离令”继续生效,即任何人无论身份国籍(除在《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下获豁免的人士外),入境香港需要隔离14天。同时,签证有效期不足14天的非香港居民不得入境,14天内去过湖北的非香港居民不得入境,湖北居民不得入境。
2、从海外抵港
所有从海外抵达的人士需要隔离14天,有效期将会从6月18日延长至9月18日。同时,在此之上叠加的几项额外限制仍暂时继续生效,包括所有海外抵达的非香港居民不得入境。
抵港前14天曾到任何海外国家或地区的香港居民,除了在《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下获豁免的人士外,必须接受强制检疫。
3、香港国际机场服务
6月15日起,旅客可用同一张机票乘坐由不同航空公司营运的航班于香港国际机场过境/转机。旅客必须已于出发地办理登记手续,并持有登记证列印本,其行李亦需贴上往目的地的行李标签。旅客亦必须预先确认可于目的地入境。
4、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服务
因疫情防控安排需要,目前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暂停除穿梭巴士之外的其余所有班次。港珠澳大桥穿梭巴珠港线需抵达现场人工售票处购票,班次时间为每日10:30、12:00、14:00、16:00、18:00、20:10。
珠港出入境旅检大厅:
10:00—20:00
珠港出入境客车通道及随车旅检厅:
6:00—22:00
珠港货车通道:24小时通关
6月15日,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通告》,内容如下。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通告
根据中央、省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及目前疫情发展形势和实际需要,为大力支持澳门复工复产,经与澳门特区政府沟通,将分阶段推进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0年6月16日8时起,对经澳门特区政府审核确认的从事公务、商务活动和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的澳门人员(以下简称“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名额申请、查询和有关条件
每天开放1000个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申请名额(豁免有效期为7天),经澳门特区政府审核后,由珠海市确认并纳入名单管理。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4天内未去过澳门和内地以外地方;
(二)无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三)持澳门健康码绿码;
(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通意事项
(一)通关口岸。为避免口岸通关拥堵,澳门公务、商务人员须经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出入境,从其他口岸入境的将不能获得免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出现通关口岸拥堵等情况时,请按照口岸有关部门的分流指引进行通关。
(二)提前进行电子健康申报。过关前24小时内可通过扫码或搜索“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小程序提前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通关时采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健康申报。
(三)入境时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珠澳两地有资质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含粤康码、澳康码显示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或采样证明(采样证明须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
(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主动配合珠澳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工作,自觉申领使用粤康码、澳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随身携带国内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入境后请遵守相关规定
澳门公务、商务人员入境后14天内,活动范围仅限于珠海市内,如离开珠海市将可能被其他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擅自离开珠海市或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将取消其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
五、本通告自2020年6月16日8时起施行。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15日
内地外雇入澳免隔离,6月22日扩至常住珠海。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扩大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范围的通告
前期,根据省、市关于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澳门和珠海两地政府沟通协商,对经珠澳口岸入境的相关内地输澳劳务人员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目前情况来看,珠澳口岸通关保持安全有序畅顺,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为此,将进一步扩大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6月22日6时起,在前一阶段对持珠海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基础上,将人员范围扩大至经常居住地为珠海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
二、入境前,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请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确认列入豁免名单。在豁免名单内的,经珠澳口岸入境珠海时可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在豁免名单的人员,如本人认为符合豁免条件,可向所属职业介绍所提供个人信息,由职业介绍所通过中职协提出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纳入豁免名单。
(二)完成核酸检测。提前到珠澳两地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三)提前进行电子健康申报。过关前24小时内可通过扫码或搜索“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小程序提前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通关时采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健康申报。
三、入境时,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须遵循以下规定和要求。
(一)携带以下身份证明和材料:
1.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
2.珠澳两地有资质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或采样证明(含粤康码、澳康码显示有效核酸检测证明,采样证明须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
3.身份证、珠海居住证或中职协下属19家职业介绍所、澳门相关部门出具的居住地证明。
(二)主动配合珠澳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工作,自觉申领使用粤康码、澳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
(三)出现通关口岸拥堵等情况时,按照口岸有关部门的分流指引,进行错峰出行或从指定口岸通关。
四、入境后,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一)保持通讯畅通,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二)保持在广东省内活动,如入境人员不再返回澳门,入境14天后方可离开广东省。
五、对于拒不配合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将取消其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
六、本通告自2020年6月22日6时起施行。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19日
入境前,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请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确认列入豁免名单
在豁免名单内的,经珠澳口岸入境珠海时可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在豁免名单的人员,如本人认为符合豁免条件,可向所属职业介绍所提供个人信息,由职业介绍所通过中职协提出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纳入豁免名单。
2、完成核酸检测
提前到珠澳两地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3、提前进行电子健康申报
过关前24小时内可通过扫码或搜索“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小程序提前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通关时采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健康申报。
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一.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
二.珠澳两地有资质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或采样证明(含粤康码、澳康码显示有效核酸检测证明,采样证明须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
三.身份证、珠海居住证或中职协下属19家职业介绍所、澳门相关部门出具的居住地证明。
入境后,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保持通讯畅通,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保持在广东省内活动,如入境人员不再返回澳门,入境14天后方可离开广东省。
对于拒不配合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将取消其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
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珠澳通道通关时间
珠澳出入境旅检大厅:
8:00-22:00
珠澳出入境客车通道和随车旅检厅:
全天24小时通关
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防护工作切勿松懈!
◆ 掌上珠海综合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珠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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