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人才优先购房申请服务电话 苏州园区人才优先购房政策
2024-06-11
更新时间:2024-06-11 12:15:30作者:未知
苏州园区人才优先购房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
经园区人才办认定、且在园区工作的A、B类人才,其中B类人才及家庭应在苏州大市内无自有住房。
申请流程
材料提交:人才本人向园区科创委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A类人才需提供人才证明、园区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在园区工作的材料;B类人才需提供人才证明、个人及家庭苏州大市无房证明、园区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在园区工作的材料);
材料审核:经园区科创委初审,园区人才办复审无误后,开具《关于给予A/B类人才优先选房资格的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人才本人;
购房申请:人才至开发企业售楼处申请优先购房,并提交《关于给予A/B类人才优先选房资格的函》;
资格公示:通过复核的A、B类人才优先选房资格名单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申请人具备优先选房资格。
其他人才仍按现行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