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车道使用通行费电子发票的通告
2024-02-20
更新时间:2024-02-20 00:04:15作者:未知
关于山东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车道使用通行费电子发票的通告
《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全国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车道“纸改电”工作部署,自2023年2月20日起,山东省高速公路收费站人工收费车道(含自助缴费车道)将陆续启用通行费电子发票。
对已启用电子发票的收费站,人工收费车道(含自助缴费车道)将不再提供纸质发票,司乘人员可通过“山东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电子发票小程序”、“票根小程序”或“畅和通APP”开具电子发票。
服务热线:票根:95022;青岛交发集团:0532-96586;山东高速集团:0531-96659。
图源:山东高速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