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淮安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
2024-03-03
更新时间:2024-03-03 00:20:23作者:未知
税务征期表:
日期 | 税务类型 |
2024年1月15日 | 增值税 |
消费税 | |
个人所得税 | |
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 |
按期汇总缴纳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 |
预缴土地增值税 | |
代收代缴车船税 | |
烟叶税 | |
资源税 | |
环境保护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教育费附加 | |
地方教育附加 |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
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 |
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 |
农网还贷资金 |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 |
2024年1月25日 | 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征收期限按照各统筹区域政策执行。) |
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
申报纳税期限表:
月份 | 截止日期 |
2024年1月 | 截至当月15日 |
2024年2月 | 延至2月23日 |
2024年3月 | 截至当月15日 |
2024年4月 | 延至4月18日 |
2024年5月 | 延至5月22日 |
2024年6月 | 延至6月19日 |
2024年7月 | 截至当月15日 |
2024年8月 | 截至当月15日 |
2024年9月 | 延至9月18日 |
2024年10月 | 延至10月24日 |
2024年11月 | 截至当月15日 |
2024年12月 | 延至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