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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申请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有什么条件?申领对象介绍

更新时间:2022-10-17 14:12:46作者:未知

宁波市申请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有什么条件?申领对象介绍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对象

  对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大型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简称“四类重点就业群体”),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上述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新吸纳除“四类重点就业群体”以外的劳动者就业、由该企业和职工个人在我市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也可根据吸纳劳动者人数申领获取以工代训补贴。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时间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89186157

  海曙区 55883138/55880659/55883197

  江北区 87353920

  北仑区 86780620

  镇海区 86274500

  鄞州区 89293250

  奉化区 88681509

  余姚市 62721673

  慈溪市 63938059/63938073

  象山县 89387482

  宁海县 59971578

  保税区 89286528

  大榭开发区 89283139

  高新区 89288658

  杭州湾新区 63991867

  东钱湖旅游开发区 88366928

本文标签: 企业  象山县  劳动者  宁海县  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