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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疫情期间出租房有什么规定

更新时间:2022-09-26 11:20:35作者:未知

仙居县疫情期间出租房有什么规定

  仙居县疫情期间出租房有什么规定:

  1.房东对居住出租房屋管理负主体责任;

  2.疫情防控期间,房东禁止出租房屋;

  3.对已经出租的房屋且租客返乡未回的,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准租客返回仙居居住,房东负责做好劝阻工作,违反的追究房东责任;

  4.对已经出租的房屋且租客一直居住的,房东负责详细掌握租客的有关信息、活动轨迹和接触交往人员等情况,于2月4日17:00前报告所在乡镇街道。

  如房客在1月18日以后去过湖北、温州、温岭、黄岩等重点地区或与上述重点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史的,房东第一时间上报乡镇街道,配合做好房客的集中隔离工作。

  如房客在1月18日以后去过仙居外但没有到过上述重点地区、也没有与上述重点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史的,房东在上报乡镇街道的同时负责做好房客的居家隔离工作。如房客一直没有离开仙居的,房东要按照标准做好防控工作;

  5. 疫情防控期间,房屋中介机构一律停止中介服务。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标签: 房东  仙居  房客  疫情  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