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春节潍坊乡村文化旅游节 潍坊2020文化节
2024-03-20
更新时间:2024-03-20 00:21:17作者:未知
购房补贴工作程序
(一)申请
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二手房),购房合同上注明的购房人(申请人)应当持上述购房补贴材料,在规定日期内到各区政府、管委会设立的补贴受理场所,填写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购房补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受理补贴范围:新建商品房楼盘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税务机关为准,存量住房(二手房)由振兴区负责。
(二)受理
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组织人员购房补贴受理工作,指导申请人填报统一制式的购房补贴申请表,核对后收取购房补贴资料。申请人提交的购房补贴资料齐全无误的,为申请人开具受理凭证。购房补贴申请表与受理凭证上的编号应当一致,采取行政区名称+四位数字的方式填写。
(三)审核与发放
各区政府、管委会住建、财政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区受理审核工作应于4月底前结束,补贴工作资料由各区自行保管。提倡各区购房补贴发放部门与银行提前对接,采取银行卡划转等方便快捷的方式发放补贴款。
(四)申领补助
各区将购房补贴明细及审核意见报市住建局复核,市住建局将复核意见函告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区(管委会)补贴规模,参照市与各区(管委会)税收分成比例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