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防范工作的通告
2024-04-24
更新时间:2024-04-24 22:15:02作者:佚名
关于宜都市划定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起,在宜都市城区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危化品运输车辆定义
本通告中“危化品运输车辆”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载货汽车。
二、禁行时段
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三、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
长江大道(城河大道路口至滨江路口)、城河大道(长江大道路口至陆逊大道路口)、陆逊大道(城河大道路口至五宜大道路口以北)、五宜大道(孵化中心路口至双城路口以西)、S254省道(双城路口至公安局路口)、S216省道(公安局路口至力华路口)、陆渔大道(力华路口至创新学校路口以东)、陆渔大道(创新实验学校路口至清江二桥),以上道路围合区域以内所有道路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
四、绕行线路
经我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可选择G59呼北高速、S88岳宜高速绕行。
确因生产、生活等运输需要,需驶入禁行区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宜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所需材料:申报人身份证、企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车辆交强险保单、车辆前方照片、车辆右后照片、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运输合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按规定时间、线路通行,除此以外车辆违反上述禁行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