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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门诊统筹后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分

更新时间:2024-01-25 22:12:20作者:未知

宜昌门诊统筹后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分

  门诊统筹后,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怎么划分?

  答: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实施前,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以缴费基数为个人账户划账基数,按不同年龄段比例进行划分。

  政策实施后,单位在职职工参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单位在职职工参保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纳)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例如某企业参保职工李某,参保缴费基数为6000元/月,每月划入个人账户金额为6000*2%=120元/月。

  门诊统筹政策实施后,医保缴费会发生变化吗?

  答: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缴费不会发生变化。灵活就业人员(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调整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70%(6000元x70%=4200元),缴费费率调整为8%,取消原5.5%、10%缴费方式。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为单建统筹方式(8%),不划入个人帐户。

  简单来说,今后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就只有一个标准了。

  从2023年1月1日起,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保险月缴费金额为:

  基本医疗4200元*8%+大额保险12元/月=348元,长护险10元/年。

  

本文标签: 基数  职工  就业人员  灵活  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