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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泰顺迎龙年购新车汽车消费券申领规则

更新时间:2024-06-03 00:25:09作者:佚名

2024温州泰顺迎龙年购新车汽车消费券申领规则

  2024温州泰顺迎龙年购新车汽车消费券申领规则

  1.每个消费者购置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2.如因消费者自身原因提交材料错误,导致补贴无法发放或者延迟发放的后果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3.本次汽车消费券仅限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车时使用,不得以充值方式变相将汽车消费券转为购买零件、保养之用以及购买保险或其他汽车周边产品。

  4.消费者直接付款给参加活动的企业并签订车辆购买合同,收款方和参加活动的企业一致,消费者方可申报补助。

  5.新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须在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期间。

  申领对象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泰顺县汽车销售企业处购置7座(含)以下新车(不包括二手车、营运车辆、货车及特种用车等),在泰顺缴开具购车发票、缴纳车辆购置税,并于2024年4月10日前办理行驶证的消费者方可申领。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

  补贴发放额度及标准

档位

车价

补贴

一档

5-10(含)万元

1000元/辆

二档

10-20(含)万元

2000元/辆

三档

20-30(含)万元

4000元/辆

四档

30万元以上

6000元/辆

  以上购车金额均以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为准

  活动期间,市民如有政策咨询或遇到消费纠纷、变相加价等问题,市民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了解或投诉。

  县经信局咨询电话:0577-67582467、0577-67568116

本文标签: 宋体  万元  消费者  新车  泰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