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出强有力信号,乌克兰不会成第二个阿富汗”
2024-04-22
更新时间:2024-04-22 22:14:26作者:佚名
2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车船税实施办法》,明确了2024年至2033年四川省车船税的年基准税额。
一、公共交通免征车船税条件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依法取得运营资格
执行政府制定的票价标准
按照规定时间、线路和站点运营
供公众乘用
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或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
2.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俗载货汽车免征车船税
3.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二、申报纳税期限
申报纳税期限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三、四川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四川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税目税额表原文: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