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秋季入学报名期间中小学招生联系电话
2024-04-12
更新时间:2024-04-12 00:22:14作者:未知
录取方式
民办学校按以下顺序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一)政策照顾生优先录取。政策照顾生有以下对象:①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子女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②符合地方政策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③符合市、区政府特定条件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大型骨干企业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子女。④民办学校本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民办学校本校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在本校工作和购买社保满一年的在职教职工子女。
政策照顾生需要在5月2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到志愿学校,由学校汇总后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才能录取。政策照顾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提交材料。
(二)小升初校内直升录取。小学毕业报读本校初中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号录取。
(三)本县(市、区)生源优先录取。本县(市、区)生源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号录取。
(四)电脑随机派号录取。报名结束后,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公布本县(市、区)学校报名情况。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优先录取政策照顾生、小升初校内直升生和本县(市、区)生源,剩余的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号录取。
(五)统一注册。派号录取后第二日实行统一注册工作,被录取的学生必须按时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到校注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统一招生中同时被多校录取的,家长或学生到选定的学校注册后,该学生不能再参加补录和征集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后,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六)补录。统一注册完成后,开展补录工作。实施长幼随学政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原则上优先补录已有兄姐在本校同学段就读的学生。相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自行联系学校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