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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下镇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对象及条件

更新时间:2024-04-20 12:14:50作者:未知

棠下镇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对象及条件

  棠下镇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招生条件及对象

  各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印发的《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蓬江教基〔2022〕10号)以及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规范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转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2024年蓬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对象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A.具有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B.具有蓬江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仅限报读初中)。

  C.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蓬江区户籍。

  D.父(母)或祖辈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并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E.户籍在江门市以外、父(母)在蓬江区2023年9月份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有效的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居住证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F.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其他县(市、区),父(母)在蓬江区2023年9月份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本区中心城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G.在蓬江区居住的华侨及外籍人员。

  经批准设跨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对象为江门市各市(区)符合上述ABCDG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